威海市能源事业发展中心原正县级干部王友红被“双开”
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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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威海市纪委监委微信消息,日前,中共威海市纪委、威海市监委对威海市能源事业发展中心原正县级干部王友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友红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等,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个人决定重大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权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王友红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威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威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友红开除党籍处分;由威海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