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健康通行卡的交通运输保障人员,体温正常的可快速通过
滨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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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力支持滨州企业复工复产,切实做好我市疫情防控期间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经市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一、对向湖北省等疫情重点区域运送防疫应急保障和生产生活必需物资的司机、装卸工(包括邮政快递车辆司机、装卸工)等提供保障的人员,原则上落实14天隔离观察措施。车辆出行前,填写《车辆运输出行信息卡》,详细登记出行路径、经停城市、经停湖北省等疫情重点区域、接触重点人员等情况。运输过程中,运输企业通过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对运输过程全程监控,返回后,确认车辆运输人员全过程无接触、体温无异常的,可不实行14天的隔离观察,纳入企业应急运输保障人员专门生活休息场所集中管理。对从湖北省等疫情重点区域向滨州运送生产生活和应急保障必需物资的市外司机、装卸工(包括邮政快递车辆司机、装卸工)等相关人员,实行车内隔离,在确保做好个人防护、车辆彻底消毒后,在指定货物临时周转区进行货物交接,完成后即时返回。
  二、对出入省内及其他省份为滨州生产生活必需的物资提供运输服务的道路货运驾驶员及随车相关人员,经过体温检测符合规定的,在落实车辆人员消毒、戴口罩、手套等必要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由用工企业按隔离标准要求设立应急运输保障人员专门生活休息场所,对相关人员生活、休息实行封闭管理,每天按隔离观察要求进行体温检测,检测正常的可继续执行运输任务。
  三、由企业按要求为相关人员办理并及时更换“山东省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持有“山东省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的交通运输保障人员,在通过卡口检查时,只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的快速通过。
  四、企业负责按照市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第180号)要求,落实好人员防护知识培训和管控措施,对超过37.3度的体温异常人员要停止执行运输任务,及时送达指定发热门诊检查诊治。
  五、各县市区领导小组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落实落细疫情管控责任,确保疫情防控与运输保障两手抓,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