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5家市属企业开展非上市公司中长期激励试点
滨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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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国企改革的重点工作,我市非上市公司激励机制改革正在提速。今年以来,市国资委确定了5家市属二级及以下企业开展非上市公司中长期激励试点。根据我市出台的《市属企业非上市公司实施中长期激励试点工作方案》,这项激励机制将逐渐成为国企改革的“标配”,这无疑为我市国有企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长期以来,我国大多数国有企业存在发展动力不足、激励效果欠佳等问题,这与国企范围内普遍存在激励不足不无关系。根据国际经验,中长期激励是解决国企发展动力的最有效手段之一。除了解决动力问题以外,中长期激励也是很好的“约束”手段,将约束企业朝着既定的战略目标前进。
  市国资委全力推进国企改革创新突破,强化顶层设计,逐步探索非上市公司中长期激励办法,在有条件的企业逐步试点。2020年9月21日,市国资委印发《关于市属企业非上市公司实施中长期激励的试点意见》(滨国资〔2020〕93号)。2021年2月,印发《市属企业非上市公司实施中长期激励试点工作方案》。对于试点企业的选择,首先确保试点企业都处于充分竞争行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控制体系完善、达到规定的业绩条件。再按照不同生产力层次,选择不同类型的企业作为试点。
  经过两个月反复研究、讨论,我市确定了从财金集团下属山东滨港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三级企业)、国投集团下属滨州盐业有限公司、滨州国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城建集团下属山东滨州城建集团一公司、山东滨州城建集团二公司5家市属企业开展非上市公司中长期激励试点。这5家试点企业大、中、小相结合,有商业类一类和商业二类企业,还包括正常生产经营老企业、成立不到一年的新企业、新改制转企的企业等,类型全、代表性强,将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
  试点过程中,5家企业均采用“超额利润提成”方式实施激励。超额利润提成通过对中长期内的利润进行提取并基于业绩指标的达成进行分配,实现对企业员工的激励,更能体现企业与员工在中长期利益上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分配理念。
  根据《关于市属企业非上市公司实施中长期激励的试点意见》要求,试点企业发挥首创精神,结合企业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等实际情况,“一企一策”制定激励计划。据悉,5家企业2021年激励目标净利润为6260万元,同比增长111%,较前三年平均值增长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