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手机新媒体新闻资讯的传播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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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新媒体是一种新型的传播载体,融手机的伴随性、私人化和网络强大的信息处理功能于一身,满足了人类边移动边交流的双重需求的特点,为用户提供最有效的、可供交流的新闻资讯。手机新媒体已经发展成为标准的“第五媒体”,而且也是最常用的传播媒体,它的特点让人感觉天生就是为新闻资讯的传播而生的。
  一、应时代而生的手机新媒体
  历史证明,每一次新技术的出现和应用,往往都是媒体产生变革最重要的推动力。中国的造纸和活字印刷术的发明引发了一场影响深远的大众传播革命,最终导致报纸的产生;无线电技术的应用使得广播应运而生;近代电视和网络技术的发明更是在深刻地改变着人类的传播方式。随着网络技术和传输终端便携化不断取得新的突破,一种新型的传播载体——移动媒体出现了。这是一种以网络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无所不在、无时不在的将文字、声音、图像、视频融为一体的数字化多媒体平台。手机新媒体正是这种移动媒体的重要表现形态。今天,手机已经不是一种仅限于通话的通信工具了,事实上,手机已经成为了一种个性化信息传播的移动多媒体接收器。手机新媒体以其巨大的潜力迅速占领了市场,随着5G时代的到来,这种强势地位还将会不断得到加强。
  什么是手机新媒体?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匡文波教授曾经给手机新媒体下了定义:“手机新媒体是借助手机进行信息传播的工具;随着通讯技术、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与普及,手机就是具有通讯功能的迷你型电脑;而且手机媒体是网络媒体的延伸,”① 简而言之,手机媒体就是融手机和网络传媒于一身的传播栽体。手机最大的特点就是伴随性,交流性和私人化。被称为数字时代麦克卢汉的美国著名媒介理论学家保罗·来文森就曾经提出,手机是一个“移动家园",“家庭外面的家庭”。② 它可以满足人类一边移动一边交流的双重需求,再加上网络最突出的特点——强大的信息处理功能,我们就可以看出,手机新媒体能够为用户提供最有效的、可供交流的新闻资讯。这是其媒体特性之一。
  二、手机新媒体的传播特性
  与传统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四种媒体形式相比,手机新媒体以其简小轻便的外形特点以及自身的技术优势,形成了其独特的传播特性。之前,有人就给手机新媒体的几种具体形式加以某种形象的解释,称其为“装在口袋里的报纸”(类似的还有装在口袋里的收音机/电视机/电脑等等)。其实这些说法都模糊了如下几种手机新媒体独特的传播特性:
  1、伴随性
  毫无疑问,手机作为一种媒体,最大特点或优点就是可以随身携带,随时看,随处看,随意看,被称为“零距离亲密接触的流媒体”。 保罗·莱文森曾提出“补偿性媒体”理论,他认为任何一种后续的媒体,都是过去一种媒体的补救,是对其不足之处进行补偿。手机新媒体在移动中传播信息,见缝插针地利用人们零散的时间传递信息,在补偿了固定电话局限性的同时,也补偿了固定媒体(电视、网络)的局限性。随身携带的特点使其模糊了传统电视中午12点和晚上7点的新闻收视“黄金时间"的概念。在手机电视的传播中,用户可以随时随地观看节目、获取资讯——可能是等待电梯、乘坐公车甚至是上厕所的时间,这样所谓黄金时段就被无限地延长了。手机也将受众从电脑桌前解放出来。对于新闻节目来说,这一特点把新闻的时效性发挥到极致。用户可以实时获取资讯,而不必等待所谓“新闻时间”。在重大新闻事件发生的时刻,人们也不需要直奔家里打开电视、电脑,只要点击手机上的按键,就可以轻松地获取资讯甚至直接收看直播了。
  2、个性化选择
  手机是个人化的信息终端,手机用户的概念与传统媒体的受众观念最大的不同在于用户对信息的个性化选择。这一点明显区别于传统媒体受众的被动接受性。手机短信定制的自主性自不必说,手机报纸和手机电视也是这样。内容供应商将新闻内容数字化后,手机用户就可以利用在线点播功能像浏览既有目录功能网页一样,选择自己感兴趣的新闻节目来观看,这就颠覆了传统媒体“你写我读、你传我听、你播我看”的传播和收视理念。在这个资讯爆炸的年代,之前,消费者或多或少的都在“被迫接受资讯”而并无选择余地。手机新媒体的优势就是更进一步地做到信息的“ 个性化处理”,满足用户的个性化需求。
  3、提示性与互动性
  由于手机新媒体的屏幕较小,除了音频业务外,文字、图片、视频业务都受到限制。其内容也不可能面面俱到。所以在手机媒体的发展情况来看,其信息的传播首先是要起到提示性的作用,即在第一时间传递给用户最简捷的资讯,“短、平、快”是其内容的主要特征。手机新媒体利用伴随传播的优势,让用户在第一时间了解资讯。在获取完新闻资讯之后,用户还可以利用点评互动功能与媒体机构、其他用户进行交流。用户在短时间内通过手机新媒体得到碎片化的信息之后,可以根据信息对其个人的重要性去选择在其它更有体验感和效果的媒体进一步了解信息。所以,从各种媒体之间的相互作用看,手机新媒体相对而言算是一种有很强提示性与互动性的媒体。
  三、手机新媒体新闻资讯的制作理念
  作为媒体内容,新闻是手机作为媒体平台最容易做好的内容。国外手机新媒体运营早期提供的内容也主要是以新闻要闻、体育精粹为主。可以说,新闻资讯既是凸显手机新媒体特性的内容,也是用户需求的重点所在。
  1、碎片化的信息提示
  美国著名传播理论学家麦克卢汉曾经提出一个观点——“ 媒介即信息”,意思是媒介形态本身带来的冲击要比其所承载的信息要大。也就是说,媒体形态的特征本身决定它所承载并传播的信息内容和形式。同一个信息,由于传播媒体的不同,其内容选择方面就会不一样。手机新媒体作为随身携带、充分利用零碎时间的多媒体平台,其制作理念就应该选择适当的信息形式来承载信息内容,鲜明的标题、提要式的语言、片断式的传播,不追求新闻报道的深度性和完整性,而强调信息在第一时间的提示性。不过分在意所传信息内容的简略,因为此时手机新媒体用户的需求点与传统的媒体不同了。对于这些资讯,用户在短时间内通过手机屏幕大致了解即可。此时,标题性新闻和图片新闻也许是编导的优先选择。例如一场球赛,对于第一时间比赛结果资讯的传播就是手机新媒体的核心竞争力,至于更详细完备的信息内容——进球时球员的动作表情,当时的现场气氛以及比分对球队整体排名的影响等等,用户自然会选择电视或者网络等相对更有表现力和体验感的媒体来了解。
  2、个体化的分众模式
  早在2004年,《连线》杂志就提出“长长的尾巴”一词,是指少部分人需要的大量专业信息,永远不可能在黄金时间播出。而现在,这条一直被忽略的“尾巴”大可以借助网络以及手机新媒体的普及而被实现。美国探索频道创始人约翰·亨德瑞认为,下一次媒体的巨大变化就是“释放人们的特殊兴趣”。③ 手机新媒体自身存在的魅力也正是缘于用户对节目信息主动选择和接受的结果。由此手机新媒体应当时刻树立以用户的选择为首要宗旨的工作理念,更加注重对用户进行细分。
  目前,传统媒体的受众细分策略主要是指根据受众对节目不同的欲望与需求,把整个受众大群体划分为若干个具有相同或相似需求的受众小群体,例如电视媒体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人口、地理、受众心理等)将电视市场分为若干个具有相同或相似需求的子市场,如财经频道、体育频道、音乐频道、电影频道等以实现一定的规模经济效益,细分的单位不是个人,而是群体。而手机新媒体则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受众细分——每一个用户都将拥有自己的节目单。
  3、用户的参与创作
  网络社会学家曼纽尔·卡斯特在“媒体即信息”的基础上更上一层楼,认为“用户是所有媒体的内容”。他的看法是,用户概念将在网络媒体中取代传统媒体的“听众”、“观众”、“受众”等概念,用户的参与观念深深渗入以网络为代表的媒体运作过程中,用户本身成为在网络运作的媒体。对此,文化产业中也有“消费生产者”一说,即消费者本身成为生产者。而在手机新媒体这一完全个人化、极端交互性的多媒体移动终端中,用户在消费内容的同时以互动参与的方式生产内容已经成为现实。这将是手机新媒体生生不息的强大驱动力。运作方只需要努力创造有趣的体验环境,提供畅通的互动渠道和合理的版权协议即可催生出广大用户的创造力资源。用户作为新闻的传播者,自己拍摄制作新闻节目,在手机新媒体上播放,这不但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还是手机新媒体新闻节目重要的信息源。
  总之,手机新媒体因其传播的独特优势,为大多的白领人群和中青年消费群体所接受。手机新媒体以其自身独特的传播方式为用户提供了最有效的、可供交流的新闻资讯。正如保罗·莱文森所说:“手机拯救了电视新闻,使之将潜力发挥到极致。”的确,在广播电视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手机新媒体已经逐渐壮大。而提供新闻资讯的这一媒体特性,正是它强大的核心竞争力所在。我们有理由相信,作为新兴传播媒体,手机新媒体存在更大的生命力和发展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