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文物保护将推行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制度
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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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文化和旅游局二级调研员张戈说,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聊城市历史悠久,文物古迹众多,保护利用好文物资源,是聊城人民的责任。《聊城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颁布施行,是聊城市文物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将为聊城市文物保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据介绍,这部地方法规的颁布实施,将会进一步提高全市的文物保护管理水平。一是推行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针对文物保护单位众多,文物保护管理机构不明确,文物多头管理的情况,聊城将推行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签订文物保护管理责任书,明确管理制度,加强对保护管理责任人的管理。二是完善文物“四有”工作。进一步完善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树立文保单位保护标志碑。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实施一批文物保护工作。2021年积极争取上级资金686万元,市级资金1000万元,用于实施山陕会馆春秋阁抢救性维修、原省立第三师范附属小学礼堂修缮等一批文物保护项目。四是加大地下文物保护工作力度。为加强地下文物保护,正确处理城乡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市文旅局主动与市行政审批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享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信息,动态掌握需考古调查勘探的基本建设项目名录,规范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文物保护许可手续办理流程,指导、协助各项目单位办理考古勘探审批事项。五是突出做好革命文物工作。开展革命文物调查,对革命文物点登记造册,公布聊城市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依托革命文物打造党史学习教育场所、推出革命场馆特色展陈,组织山东省红色文化特色村培育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