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部门用好一条政策 企业节省千万支出
情感
发布人:admin
发表时间:2018-12-08 14:57

近日,位于越城区皋埠镇生态产业园临江路的一处坡地边,工人们正在忙碌地建造厂房。“如果不是申请了低效用地土地利用减免政策,我们的用地成本要多出1000多万元。”看着规划的项目即将上马,绍兴市越大棉纺有限公司总经理郑瑞国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越大棉纺多年来一直以生产经营纱线、纺织面料、服装辅料为主营业务,几年前,在我市印染产业集聚提升,企业自身谋求转型升级的双重推力下,该企业决定在越城区皋埠镇生态产业园临江路边的一块土地上换址建厂,厂房造好后,除原来的主营业务外,郑瑞国还准备引进一个新材料项目。

  在企业取得用地的过程中,市国土资源局越城分局相关人员到企业进行走访,经过现场勘查,初步认为企业用地符合“城镇低效用地”标准,根据2014年出台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意见》,城镇低效用地再利用,可以享受若干优惠政策。  

  在初步对接后,市国土资源局越城分局立即着手研究相关政策文件,帮助企业积极进行项目报批,并多次与市国土资源局相关处室进行会商。“在前期资料收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们认为越大棉纺这一项目可以依据‘城镇低效用地’相关政策通过建设用地报批,可以免除占补平衡指标费用。按照今年的市场价格,土地占补平衡指标费每亩达60万元左右,此举一下子为企业节省了千余万元成本。”市国土资源局越城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节省下来的成本,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障。”郑瑞国说,对国土部门的贴心服务,他打心底里感到温暖。  

  近年来,市国土资源局越城分局通过责任到、实地到、措施到等举措,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目前,已经通过申报“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方式为3家企业节约用地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