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3·15”,聊城查处多起电梯超期维保案
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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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为守护人民群众人身安全,按照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工作方案》要求,综合执法支队与市局特监科执法人员对城区多个小区电梯安全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在对聊城市某保障性住房小区电梯进行了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小区电梯在96333应急处置服务平台中显示多次出现电梯困人、感应器失效、召唤失效等故障报警,严重影响居民出行便利和人身安全。经调查,该电梯的维保单位存在未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进行定期维保、按期维保等问题。目前,已对该单位进行立案查处。
  电梯是居民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乘坐的特种设备,乘坐电梯前,要注意查看轿厢内张贴的“电梯使用标志”,如果查过检验日期,说明电梯没有正常年检,请勿乘坐。当乘客遇到电梯突发故障时,要采取正确的方式求援,通过轿厢中的警铃与对讲系统向电梯管理人员求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