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情感待遇如何激发队伍凝聚
情感
发布人:admin
发表时间:1606352309

  一、情感待遇在公安队伍建设实践中的重要意义
  (一)注重情感待遇是保持公安队伍可持续发展的保证。警察是一个高危职业,平时工作压力大,各项保障机制不健全,福利待遇低,加上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经常加班加点顾不上家,身心疲惫,疏于对自己家庭的照顾,不少民警表现出焦虑紧张、怨天尤人的心理状态。基层公安民警在日常执法执勤工作中,还经常面临群众不配合、动不动出言辱骂甚至围攻的现象,使民警的职业荣誉感受挫,这些问题都是困挠着民警工作。当警察职业越来越成为一种求生手段而非一项崇高的事业的时候,当面对“机会”的时候,一些能力强,学历高的人员选择离开公安队伍也就成为了必然。要留住人才,吸引人才并充分发挥其能力,就必须注重情感待遇建设,这样保持公安队伍可持续发展。
  (二)注重情感待遇是落实从优待警的一个重要手段。从优待警是政治建警的一项重要内容,一项得警心、暖警心、稳警心的重大工程,是调动广大民警工作积极性,弥补警力不足的重要举措,是一种无形的战斗力。我们讲从优待警,不仅要在政治上、经济上提高待遇,还要把情感待遇纳入从优待警之中。只有将政治待遇、经济待遇、情感待遇紧密结合,并将三者落到实处,方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从优待警。重视情感待遇是保证民警享受政治待遇、经济待遇的前提,一旦情感待遇被忽略,势必削弱政治待遇、经济待遇的作用。只有通过多种方式了解民警,实实在在地关心民警,才能消除民警情感上的桎梏,让民警感受到组织和领导的关爱之情。
  (三)注重情感待遇是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的重要因素。近年来,随着执法环境日趋复杂,一些犯罪分子明目张胆地向警察挑战,武装袭击民警,暴力抗拒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事件时有发生,还有的公开叫嚣“打的就是警察”。由于过分的追求人性化执法,无原则提倡公安民警“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而且还在媒体上进行宣扬,其结果就是严重消弱了警察的权威,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作为国家专政工具的警察,没有了权威性是十分可怕的。没有了权威,公众还会信任你吗?不法分子和一些群众还会拿你当回事吗?其实,在警察权益受到侵害的同时,其身心受到的伤害、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现实状况下,个别民警已经到了怕执法、怕投诉而不敢执法的地步。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职能部门和各级领导若能发挥情感的作用,从关爱民警,树立警察权威出发,坚决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本着“不让英雄流汗、流血又流泪”的原则,对伤害、打击报复民警、失实举报投诉或诬告、陷害民警的予以从严从重处理,并利用媒体进行公开报道、曝光,树立正气,这样就能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使民警放下思想包袱,全身心投身到执法执勤工作中。
  二、当前民警情感待遇上存在的隐忧
  (一)由工作所带来的隐忧。少数民警的职业认同感降低,工作中消极心态明显。由于受体制的制约,在工作上,一些民警的超常付出得不到相应的回报,与其他公务员相比,民警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偏低,少数民警心理不平衡;由于公安机关职务、职级矛盾仍很突出,部分民警感到政治前途渺茫,拼搏争先劲头偏弱,消极应付,不安心本职工作,尤其是年龄偏大的民警,认为公安工作辛苦,政治上没盼头,待遇上没想头,产生了干多干少一个样的消极思想,影响了工作积极性,降低了职业认同感。再加之现今公安工作考核要求高,指标硬,有的民警认为“干得多就扣得多”,担心任务完不成,扣钱处罚,对工作有推、靠现象,对集体不关心,工作不积极主动,民警自身潜能发挥很少。当前,社会治安形势日益严峻复杂,公安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特别是各种活动、专项行动一个接一个,民警疲于应付,加上民警都有具体的工作量化指标,基层民警既有打击任务,又有治安防范和服务群众任务,民警们只能通过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来完成任务,正常的休息日得不到休息已是民警的普遍现象,以至有些民警有喘不过气的感觉,感到疲倦、劳累。
  (二)亲情缺失带来的隐忧。当前民警来自社会的压力不断增大,爱人下岗、小孩升学,就业、经济负担重等问题一直困扰着部分民警。民警的情感需求产生缺陷,有的甚至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与家人相聚的时间少,缺乏感情交流,时间久了,家庭生活出现不协调,亲子关系疏远、夫妻难于沟通、家庭隔阂严重等等。如此难言的心理苦楚,民警不得不面对和默默承受,而情绪、情感之能量却难以得到宣泄,致使他们形成心理受挫感,进而产生较大的心理压力。要解决这些问题,仅靠民警个人自我调整很难缓解和消除。
  (三)自身素质不适应带来的隐忧。少数民警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安日趋复杂状况在思想上准备不足,感到难以适应,不善于学习,缺乏改革创新和与时俱进的勇气;少数民警对提高民警综合素质的要求认识不足,认为现在执法程序要求高了,执法更难了,稍不注意就可能引起投诉,受到责任追究,因此产生了怕出事、怕被投诉、怕得罪人的“三怕”思想,在工作中谨小慎微,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对案件能推则推,能拖则拖;有的民警习惯于按照老经验办事,不能适应新的法律法规和执法要求,工作中缺乏主动性、灵活性。
  三、情感待遇在公安队伍建设中不被重视的原因
  (一)体现情感待遇的相关机制还不健全。在公安队伍建设中,基于一些单位和领导对情感待遇本身及其内容还缺乏充分的理解和认识,体现情感的相关机制和制度还未提到议事日程上来,更没有形成长效机制来保证民警享受到情感待遇,在现实中情感待遇仅仅停留在自觉或不自觉的运用之中。如在执行重大任务前后,面对民警严重的心理压力,自上而下没有建立健全民警情感和心理辅导机制,导致民警情感压抑、心理关怀缺失,这将会严重影响到民警精神状态,制约素质能力的发挥,降低队伍的战斗力。
  (二)缺乏支撑提高情感待遇的理论性研究。正所谓理论指导实践,提高情感待遇这一工作同样需要丰富的理论作为支撑。在现今的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研究工作中,对从优待警工作我们已经有了足够的理论依据作为指导,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者和决策者也深知从优待警的深远意义,但情感待遇作为从优待警的重要内容之一,却没有花精力和力气去研究和探讨,没有上升到理论高度对情感待遇予以指导,从而整个队伍对于提高情感待遇只能是流于表面的,至今都没有较为系统性的理论和提高情感待遇的方法。
  (三)现有的公安体制制约了情感待遇的发挥。公安机关作为准军事化管理的作战警队,其工作性质及职业特性决定了公安机关不同于其它国家机关。警察职业的从业者承受着远远高于其他机关工作人员所承受的压力。而公安机关“一刀切”的做法极大地挫伤了广大民警的情感。比如,民警退休问题、工资职级待遇问题、警衔晋升问题等没有体现警察队伍的职业特性及工作性质。
  四、公安队伍建设中注重情感待遇应注重的几个着力点
  (一)要率先垂范情感管理。充分认识情感待遇在队伍建设中的特殊位置和重要作用,充分肯定民警对工作的贡献和成绩,一旦将民警的情感调动起来,就会产生一种情感共鸣,团队就会有一种激情,在这样的坏境下,做好思想工作就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要树立“官兵一致、同甘共苦”的管理理念和工作作风,坚决克服单一的、教条式的思想政治工作模式,把重视情感待遇的理念扎根于脑海。再者,公安领导干部要从从严要求自己,率先垂范,时时表现出公平公正,事事表现出讲道理,讲正气,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二)要客观公正看待成绩与错误。人无完人,都有优缺点,团队也是如此。一个人、一个单位都是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我们不能因出现问题就以偏概全,对其所有的成绩全盘否定,这种因咽废食方式处理问题的方法势必会抹杀大多数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伤害上下级之间的情感,加深误解和矛盾。因为所否定的不仅是所取得的成绩,更可能是全体民警的心血。民警、单位出了问题更需要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和关心。关怀是人际关系的融合剂,也是相互鼓励的一个基石。因此,我们对于犯错误的民警也不能一棍子打死,而是要帮助其查找出现问题的原因,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要主动架设情感桥梁。领导干部要善于洞察下属的情绪变化,在工作、生活交往中体现情感的价值,要友好地向民警投送架设“感情线”,根据民警个人性格以及出现不同的情绪、情感,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消除情感负面作用,善用情感交流,达到提高情感待遇的最终目的。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发展进步与每个民警戚戚相关,只有高度重视民警情感的动力作用,以情感人、诚心暧人,才能做到尊重人、理解人、启发人、关心人、帮助人、激励人、提高人,真正架起情感待遇的桥梁,促进相互之间的理解,激励民警积极进取、奋发有为。
  (四)要积极培护战友情谊。关心和关怀就是一种战友情,让这种情谊在警队中延续,形成一种互帮互助互爱的局面,不仅让每一个民警感受到家一般的温暖,更让民警们都感觉到每个战友胜似兄弟姊妹。这样的情谊如同一根绳,将每一个民警紧紧的捆在一起。因此,单位领导要当好“家长”,注重情感待遇就要从关心民警生活做起,了解并从警队力所能及的角度解决民警的实际困难。比如定期调查民警的家庭情况,建立档案。对配偶下岗的,积极通过和有关部门协调争取一些政策、资金上的支持,减少民警的经济压力;与学校等单位联系,在不违反政策、法规的前提下解决民警的子女的上学问题;对有困难的民警和家庭进行慰问,带去组织的关怀,同时对家属的支持表示感谢,有效激发民警的工作热情从而使民警信任单位,消除民警的远虑近忧,凝聚成一个团结的整体。
  (五)要建立情感待遇的长效机制。建立民警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当民警心理健康遭遇严重困境时,或者因处理过恶性案件以及遭遇不法侵害而身心受到严重伤害时,由组织出面对民警进行心理关怀,安排心理专家对民警进行积极的思想疏导和心理辅导。建立科学合理的情感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在工作中有重大贡献受到表彰奖励的民警,由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共同送奖上门,营造一人受奖、全家光荣的氛围,让民警在精神上得到满足,激励民警创先争优意识。